注意:此篇文章之外部資料皆來自相關單位,所有權利屬於各相關單位,個人撰寫部份則為公眾授權。
爸媽常買的《長春食素名人館》餐券店家停止營業了(長春食素名人館是餐廳名稱,營業登記名稱為長春素食有限公司,已於民國 112 年 7 月 18 日變更名稱,現為唐龍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還好手邊只剩不到幾張,看了一下店家 FB,似乎到我現在發文時間為止,都還沒有人收到退款金額?
趁此機會來研究一下所謂的履約保證機制到底有什麼用好了?
根據《餐飲業等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應記載事項規定,禮券應記載「履約保障機制,並載明逾保障期間者,發行人仍負履約責任」。另外,發行人應依下列方式之一提供消費者自出售日起算至少一年期間之履約保障機制:
(一)禮券面額已經○金融機構提供足額履約保證。保證期間自中華民國○年○月○日(出售日)起至○年○月○日止(至少一年)。
(二)禮券面額已先時存入發行人於○金融機構開立之信託專戶,專款專用,信託期間自中華民國○年○月○日(出售日)起至○年○月○日止(至少一年)。
(三)禮券面額已經○金融機構或○電子支付機構提供價金保管服務,並先時存入○金融機構之價金保管專戶或○電子支付機構於○金融機構開立之專用存款專戶,專款專用。保管期間自中華民國○年○月○日(出售日)起至○年○月○日止(至少一年)。
(四)禮券面額已與依公司章程規定得對外為保證之同業同級○公司等為相互連帶擔保,持本禮券可依面額向上列公司請求提供等值之商品(服務),上列公司不得為任何異議或差別待遇,亦不得要求任何費用或補償。連帶擔保期間自中華民國○年○月○日(出售日)起至○年○月○日止(至少一年)。
(五)其他經主管機關許可之履約保障機制。(禮券明顯處應記載該履約保障機制內容,及主管機關許可字號)。
從上可得知,發行人需提供至少一年之履約保證,此保證並非無限期。
我們常以為的無限期,指的是不得記載事項中的不得記載使用期限,故不要跟履約保證期間搞混。
另外,從《附表_商品_服務_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主管機關及適用範圍》中我們可以得知,餐券的主管機關是衛生福利部。
假設廠商發生倒閉等事件,理論上在履約期間,消費者應該可以向提供擔保之金融機構詢問有關履約保證程序如何處理。
以這次的例子來說,廠商仍然有在處理,只是變更公司名稱,故金融機構此時不會介入。另外,在永豐銀行信託網最新消息可以看到有關長春素食履約保證之聲明公告,內容大意是『長春素食有限公司係委託本行辦理「信用卡價金保管」之禮券履約保障方式,尚非「禮券預收款信託」』。
換言之,以現金購買之餐券照金融機構聲明來看,應該不在保障範圍內?
以上就是網路上查到的相關資料,留個記錄先。
2023/08/15 更新
不過還是無法搞懂所謂的信用卡價金保管背後到底是如何運作?消費者持信用卡消費,該信用卡發行銀行只是負責代墊款項,只要商家有來請款便會代付,看起來並沒有強制性?故唯一有可能發生保管作用的地方應該是在收單銀行這頭?
根據經濟部經商字第 10602423341 號公告來看,看起來長春走的是其他經主管機關許可之履約保障機制,築起防火牆的應該是收單銀行無誤?但這裡有一個盲點,如果發行禮券商家,不是由提供信用卡價金保管的銀行來負責收單,此機制根本無任何作用?因為據我所知,政府並未對這塊作任何的定期稽查?
又或者是此類信用卡價金服務是依交易金額按費率計收手續費,商家只要再找其他家收單銀行並在顧客結帳時使用其他家收單銀行的刷卡機來刷卡,這樣也是在合法範圍內?
總之,沒事不要買禮券,除非是很有名的大公司!
2023/09/01 更新
上個星期回父母家,順便記下去年購買還未用完餐券的編號,果不其然查無資料,我想就跟我想的一樣,當初刷卡時不是走永豐銀行收單,當然沒有辦法進價金帳戶。
還好我一向最討厭加會員、儲值或是買券,越簡單的流程越不會被廠商騙。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