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邊雖然沒有微軟的服務,但我想微軟應該是一直都有開發票才對,畢竟有作業系統和辦公室軟體的銷售業務。
由於這些境外電商的銷售屬於新興類別,財政部於 2018 年 7 月 16 日修正公布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 7-1 條第 2 款規定,本法第 6 條第 4 款所定營業人 ( 即境外電商營業人 ) 應開立雲端發票交付買受人。故電子郵件便順理成章的成為此類銷售的電子發票載具。
如果有自然人憑證或是手機條碼的人,可以去「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將電子郵件載具做歸戶的動作,只要再設立金融帳號,系統便可以自動對獎並匯款,真的是節省很多時間。
如果我是政府,我一定會開發一套適合各行業的發票系統,並免費提供給各家使用,這樣除了消費者對獎方便,其實也可以從這些數據看出國家目前的民生消費狀況,並依據情況來調整國家經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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