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12, +2, 10.3
購買原因
1.大盤在跌,仍然見紅。
2.只想單純搶反彈,賺個2、300就跑(10.55)。
3.就算跌到9.0,也還賠不到3000(不過也會停損了吧,雖然不擔心他會下市)。
後記:
2312, -2, 9.2
賣出原因
1.快到停損點9,於20080630開盤前掛9塊賣出,成交9.2。
-> -2,311。
結論:
1.如果當初是以搶反彈的心態購買股票,三天內一定要跑,不論是漲是跌,因為原本的心態就只是搶極短,放了20天,結果還是賠。
2.就是因為沒有出場機制,這次交易才會失敗,如果以1當出場機制就很完美,反正搶反彈心態本來就是在賭,賠是正常的,故才要在三天內出場。
3.心態不對,沒有策略,輸錢正常,不過輸錢沒有難過的心情還是值得嘉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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